福建省应急办理厅:
你厅《关于刊出福建省为民安全工程师咨询服务中心安全点评组织甲级资质的请示》(闽应急〔2019〕38号)收悉。经研讨,现函复如下:
根据《安全点评组织办理规则》(原国家安全出产监督办理总局令第22号)和《应急部办公厅关于加速推动安全监管体系所属安全点评组织转企改制或脱钩的告诉》(应急厅〔2018〕208号),赞同刊出福建省为民安全工程师咨询服务中心安全点评组织甲级资质。
请你厅做好回收该单位安全点评甲级资质证书正副本(证书编号:APJ-(国)-042)等作业。
应急办理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8日